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: 申请人叶霞因保管不善,将浙(2022)定海区不动产权第001229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特予以公告。
特此声明。
公告单位: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5年04月27日